根据相关规定,大股东减持时间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大宗交易受让方转让时间规定
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,受让方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股份。此规定旨在防止减持操作被滥用,避免市场异常波动。
2. 协议转让后大股东身份规定
当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,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或协议转让特定股份的情况下,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共同遵守竞价规定。
3.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报告和预披露规定
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股5%以上的股东被称为大股东,在减持前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,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。
4. 大股东身份判断规定
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,需要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%、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%的减持额度。
5. 大股东减持股份总数限制规定
持有公司上市前股份的股东,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,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%;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,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%。
6. A股大股东减持规模下降现象
根据统计数据显示,自证监会发布新规以来,A股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减持规模明显下降,这表明新规的出台有效地规范了大股东的减持行为。
A股大股东减持时间规定主要包括大宗交易受让方转让时间规定、协议转让后大股东身份规定、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报告和预披露规定、大股东身份判断规定以及大股东减持股份总数限制规定。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市场稳定,防止减持操作被滥用,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公平、透明的交易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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