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、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和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的约定,不得实施异常交易行为,影响股票交易。
2.证券公司有权对客户科创板股票交易行为进行管理,事前了解客户、事终监控交易,及时发现、制止。
3.科创板退市整顿股票简称前冠以"ST"字样,不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,不合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有关规定。
4.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发生异常交易行为,交易所可对其进行处罚。